喊“滚”的尹书记算什么,骂“他妈的”万书记才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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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礼拜前,河北平山县政法委书记尹惠强在回复群众诉求短信时,斩钉截铁地砸过去一个“滚”字。这一滚,把尹书记滚到了全国人民的眼前,把尹书记滚成了大红人,虽说红不过吴亦凡、郑爽们,但在中老年网名也算大名鼎鼎了。
结果是反映问题的关女士没有滚,反而是尹书记从政法委书记的岗位上滚了下来,说不定还会因此滚进监狱去。
所以说嘛,官当得再大也别忘了低调。李白诗里说“人生得意须尽欢”,那是指平民百姓,没有为谁谁谁服务的义务的人。
再说了,一个县政法委书记能有多大,还能大过咱江苏省政法委书记王立科?王大书记不是一样束手就擒么?
低调低调再低调!跟你们说了多少遍了就是不听!
这不,咱江苏又出了个比尹惠强书记更猛的。
宜兴市法院执行局副书记万林初亲自给信访当事人打电话,按说万书记算得上勤勤恳恳、为群众服务到家了,可与当事人却在电话里闹出了不愉快。
事情是这样的。
路志琴女士在一起民事纠纷中认为宜兴法院执行局的执行程序不规划,万书记承认执行程序有瑕疵、有问题、有错误,但宜兴法院执行局就这么干了,你如果不服可以到上一级法院去上访。
今天打电话给你就是这个意思。没问你对不对,就问你服不服!
一股“我就这么滴,你爱咋咋地”的味道。
路女士显然是不服的,她严厉地责问万书记既然错了为什么不改,万书记便要求她不要上纲上线。
醉翁对这句话倍感奇怪:法律不就是上纲上线的么?如果不上纲上线,有了纠纷还要诉诸法律干嘛?法院如果在执行法律时不需要上纲上线,那和挑担子卖糖球的货郎有什么区别?
于是路女士发起了连珠炮似的责问,万书记不知道是因为应接不暇还是因为不占理恼羞成怒,突然爆出一句“听我讲完,他妈的!”
哟,不愧是执行局的书记,气度不凡!
和万书记这一句相比,尹惠强书记的那个“滚”字实在是弱爆了,既不如万书记果敢,也不如万书记有魄力。对这些纠缠不清的信访者,就该像万书记一样给他来点干脆的。
醉翁本打算把电话录音放这儿供读者诸君欣赏,可想想还是罢了,一来通话时间长达6分多钟,二来万书记讲话以方言为主,除了这句“他妈的”吐字清晰通俗易懂,其他的话要听懂还真有点困难。
虽然醉翁的法律知识和万书记没法比,但我尚且知道法律的程序公正是法律实体公正的保障,万书记当然更明白。明知程序公正重要性的万书记在执行过程中不仅自己不讲程序,还把别人讲程序说成是“上纲上线”。难道万书记在本案执行当中有什么小九九不成?
须知,少数执法者利用手中的职权干坏事时,首先就是从破坏程序的公正入手的。
法律之所以在实体法再制定程序法,目的就是用程序法来保证实体法得到公正执行。
现在万书记明知故犯地违反程序办案,叫人如何不去担心他执法时的公正性?
醉翁详细看了路女士微博后面的跟贴,大多数读者都对万书记的工作态度表示强烈的不满。
有人说:“万书记爆粗口是否丢了无锡全国文明城市的脸?”
有人说:“骄横惯了。”
还有人说:“官员的傲慢表现得淋漓尽致!这样的官员是法院的害群之马,也是法律的耻辱。”
还有更深刻的,为了不影响本文的发表,就不一一列举了。
路女士自己则在跟帖中说:“这就是口口声声为人民服务的至高无上的公仆,有损司法形象,也是践踏法律,让百姓置于水深火热之中欲哭无泪。”
对此,醉翁不敢贸然下断语,特地上网查了一下宜兴市法院执行局的情况,查到两则显眼的内容。
一则是当地官媒“宜兴城市映像”的一则报道:宜兴法院执行局开展“黑财清底、利剑追击”专项执行行动,可见宜兴法院执行局工作力度是大滴,工作热情是足滴,只是不知道在万书记的领导下,可否严格遵守司法程序。
另一则是2012年6月28日的一个喜讯:万林初同志被评为宜兴市2015-2017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
一个优秀党务工作者对信访群众随就是脏话?
是因为万书记这几年工作压力大导致脾气变坏了,还是这个优秀本身就是万书记凭职务弄到的指标?醉翁不得而知。
但是,醉翁却不认为万书记骂人仅仅是个工作作风或工作态度的问题。
道理很简单,如果万书记屁股坐在正中间,规规矩矩地按法律办事,他不可能在工作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也不可能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有看法。
也许,正是因为他屁股没有坐正,被路女士抓到了痛点才会这样发怒的。
正如同平山县的尹书记,如果处置关女士反映的问题时没有问题,他又何至于生气至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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